某个地方愿意变脏,大概有两种方式,一是肆意弄脏“我作主的地盘”,然后假装大地上很干净;二是把别人的垃圾搬到自家院子里,然后假装是别人倾倒的。
记得有一年,去采访一个城市,这个城市很为垃圾头疼,他们清楚“填埋”根本不科学,但全中国的城市都要“卫生填埋”,因此也就假装很科学地想找个地方来做垃圾填埋场。你以为这种地方没有人接盘?错了,有个村长就从这里发现了“市场机会”,他愿意招商引资,把村庄集体林地范围内的某个山谷租用出去,作为垃圾倾倒场。自然,是要按每车收一定倾倒费的。
当时,这个城市的负责人,这个村庄的村长都很兴奋,且不说他们个人能落得多少好处,贫困的“集体经济”多半可能由此翻上几番。至于村里面的每个人,是不是愿意忍受噪音和臭气;至于当地自然界是不是能够降解这些人类排放的污秽,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了。
这几年老是在北京郊区考察,发现有许多村长级的干部,往往也把集体的某块土地,偷偷摸摸地“租”出去,作为城市的渣土堆放场。见过一个地方,高高的土堆淹没了大杨树。而当地的村民说,完成这个杰作,几乎就在一夜之间,你还没留神是怎么回事,变化就发生了。就像一棵大树被人趁黑夜给砍掉搬光一样快,就像一辆飞驰的汽车撞死一个路人一样快。
据说有个世界级的富豪是专门做垃圾生意的,她从全世界的废纸堆中提炼财富。而就在她的故事被广泛传诵的那一年,英国的一大货轮“洋垃圾”运到中国的某个港口,被媒体曝光后,全国人民一致生气起来,诅咒外国人无视中国人的人权,把中国当成垃圾倾倒场。
其实有些观点不一定对。也许所有走私的、正式报关的、偷渡的、改头换面的,不管以什么名目倾倒到中国大地上的垃圾,不是别人要倒给我们的,而是我们的某些专门做洋垃圾分拣和再利用的企业们主动向人家汲取的、订购的。如果你到广东贵屿镇看看,如果你再到浙江台州看看,你一定会发现,全世界的电子垃圾,似乎都堆放在中国人的院场,都在被某个公司接手后,以低廉的价格,雇佣中国的农民伯伯们、农民阿姨们、农民弟弟们、农民妹妹们手工分拣着。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忍受各种非人的待遇,挣扎着生存;分拣的过程既污染环境,又伤害着自己。而所产生的利润极低,所带动的产业,极为粗放;绝大部分的收益,都为其他人所盘剥和掠夺。
让人不由得为人口众多、资源单薄、环境保护彷徨的中国生起些怜悯之心来,让人不由得为中国10亿弱势群体的谋生出路和尊严保证担忧起来。
有个国内知名的“垃圾专家”粗略估计了一下,中国大概有2000万人从事“垃圾回收业”。这个行业说得好听一点,叫利国利民的“再生资源利用”;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利己利身的“捡垃圾的”、“收破烂的”。这个行业过去有一个特点,多半是外地人作为主力,本地人极少参与——除了少数退休的、吝物的老头老太太之外。比如北京,从1988年开始,四川和人河南人一直控制着“垃圾资源”;而在广州,则来自湖南的人多一些;在贵阳,来自附近某个贫困县的人多一些。这个行业有许多不好的地方,但有两个地方却又是有吸引力的,一是现金收入很直接,干一天活,到晚上一卖,肯定得到的是现金——而现金,在“生存全面现金化”的中国,对农民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二是没有太多的人管,有一定的自由度,虽然这自由多少有些钻空子的意味,有些提心吊胆,但早上起晚一点可以,下雨天睡个懒觉,似乎也行。这么几年来,我一直在关注着的“垃圾回收产业”的人,多半都是为这两个优点所牵绊,持续地在这个行业里周旋和索取。
因此,当有太多的农民、沦落者因为无路可走,纷纷把头一低,把鼻子一掩,把眼睛一闭,把灵魂之门一关,把身体的病一忘,埋入垃圾堆中觅食求活的时候,我们简单地批评垃圾转移的危害,是很有些危险的。同样,当中国有不少人因为求生的需要,把“市场需求”扩张到全世界,到处追逐“城市金矿”开采权的时候,此时简单地批评其他国家,似乎也不着调、不靠谱。当然,在全民“节能减排”的时代,把回收产业的人,全都捧为“绿色英雄”,似乎也不太符合实情。
也许,我们还是正视一下现实,然后再从现实中,寻找出问题的真正症结所在,然后再发表高见,再设计政策和法规,也许会更让人信服一些。至少,先把人口规模控制住,把生产和生活中的粗暴和野蛮方式改良一下,大概是可行的办法。否则,也许再过一段时间,全中国人民都会跑到港口、车站,欢迎垃圾船、垃圾车的到来,从几乎没有财富的废弃物里,扒拉些可怜的发展权。
有人说了,既然全世界都在出台相关法规和条例,既声明自己不把垃圾运到别国,也不许别国把垃圾运到自家地界,那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船只、车皮在冒险?甚至有那么多的货轮、货车在得意洋洋地创造“垃圾GDP”?有那么多的“垃圾富豪”在四处表达个人的智慧?
有人也说了,既然中国的法律,中国的“垃圾条例”熠熠生辉,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察觉到了垃圾转移的动力和风险,早在许多年前就有专门的部门来管理此领域,那为什么至今起不到相应的把关作用?该进口的还在进口,该卸货的还在卸货,该成为当地经济发展龙头产业的还在成为龙头产业,该受到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夸耀型”新闻的大力表扬,也在天天上演。
某个行业的法律,是这个行业精神的自然结晶。一部法律的生成,除了应该体现全民意志,还应该体现产业大军的内心需求。中国有许多法律的出台,是与该行业、产业的人没有关系的。听不到他们的声音就体现不了他们的智慧,而体现不了他们的智慧,自然,颁布实施、应用的时候,就无法得到他们的欢迎和支持。因此,一部法律在现实中的施用,老是处于尴尬无能的状态,可能与此有极大的关系。因此我们不仅要修改法律,也许还要修改法律的生成方式。于垃圾管理的法律如此,与其他行业的,也是如此。
(2008.4.29)
